一、审阅文件
1、公司拥有或使用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域名、专有技术、商号、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只设计专有权的清单,及其注册登记情况的说明,包括权利所注册的国家、权利人、注册日期、有效期及到期日、是否属于许可或者授权使用的情况,是否展期等。
2、公司拥有或使用的专利权、专利申请权、注册商标证、著作权、域名、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局设计专有权的注册证书、申请文件、受理证书及相关权属登记簿(如本)。
3、公司与他方订立的有关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域名、专有技术、商号、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设计布局专有权的转让或许可协议(无论公司作为转让方、许可方,或是受让方、被许可方),许可方、转让方拥有该项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转让、许可在有关登记机关的登记注册/备案文件,付款凭证。
4、在知识产权上设立质押担保的相关文件,包括质押合同、质权登记等。
5、各项知识产权的年费缴纳凭证(如需)。
6、如存在技术进出口情况的,需审阅:(1)进口广出口技术清单;(2)技术进出口批准、登记文件;(3)技术进出口意向书;(4)技术进出口许可证;(5)技术进出口合同;(6)收付款凭证;(7)完税凭证。
7、公司对专有技术等商业秘密的内部保密制度。
8、公司出具的关于知识产权方面的确认函。
9、访谈笔录和其他有关文件。
二、审核要点
1、各项文件是否齐全;
2、各项文件所载内容是否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
3、应办理登记注册的知识产权是否已经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
4、公司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是否已近届满;
5、应缴纳年费的知识产权是否已经按期缴纳了年费;
6、公司使用知识产权是否存在合法依据;
7、公司如存在技术进出口情况,是否办理了有关审批登记手续;
8、公司的知识产权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包括处置及许可第三方使用是否需取得他人的同意);
9、公司是否存在潜在的知识产权纠纷;
10、公司是否使用第三方控制的知识产权;
11、公司是否与第三方共用商号;
12、公司是否建立对知识产权等商业秘密的内部保密制度,是否足够保护公司的业务;
13、公司对知识产权的注册措施是否足以保护公司的业务需求;
14、公司持有的知识产权对拟议交易是否存在不利影响;
15、其他对拟议交易存在重大影响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