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制和设立
企业在上市申请前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事业单位或者是非公司制企业,首先应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在上市申请前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则可直接进人上市辅导程序。
改制设立分为国有企业整体改制、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和发起人重新发起设立等形式。企业改制和设立一般需要3个月的时间。公司在改制设立时必须符合《公司法广《证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为将来的申报审核扫清障碍。
二、上市辅导
为促进拟上市公司建立良好的公司治理,形成独立运营和持续发展的能力,督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全面了解发行上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的要求,使公司具备进人证券市场的基本条件,股份公司成立后应聘请一家保荐机构为上市辅导机构,进入上市辅导。辅导经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各地证监局)验收合格后方可由保荐机构推荐申请股票发行。
三、申报和审核
拟上市公司可聘请保荐机构及其他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标准格式》等相关文件,制作上市申请材料,由保荐机构出具保荐文件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中国证监会经过发行部受理、发行部初审、发审委审核通过后,由中国证监会核准拟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申请。其中,“质优、持续盈利能力”和“合法性”是上市审核的重中之重。
四、公开发行上市
拟上市公司在保荐机构的组织下,完成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对其发行定价、发行方式的选择、发行时间和会后事项等申请后,可在证券交易所申请发行。 首次股票发行将经过路演、申购、抽签、配售等过程。公司股票发行结束办理股份的托管和登记后不超过7个交易日,交易所将安排其股票挂牌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