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 武汉知名律师咨询网
热门内容:
联系我们
律师:周渭清律师
电话:13507189185
Q Q:1614205252
E-mail:1614205252@qq.com
地址:武汉市汉阳区鹦鹉大道558号6栋201室(黄鹤楼酒业公司院内)
公司业务首页 > 公司业务 > 知识产权
商标权主体发生变化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

商标权主体发生变化主要指以下三种情形:一是商标转让;二是商标注册人名称变更;三是商标主体消亡。一般来说,商标权发生移转或商标注册人名称发生变更,均不影响商标权本身的存在。商标权主体消亡,如果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者,商标权自然终止,商标局应当自行注销商标注册或者应其他人的申请注销商标注册,商标注册因此被注销的,商标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商标权人消亡导致商标权终止时,商标权许可合同因失去许可标的而失去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