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
违约金是对损害赔偿额的预先约定,既可能髙于实际损失,也可能低于实际损失。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的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也就是说,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补足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如果违约金的数额过分高于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可予以适当减少。即低了要补,过高的才减。它体现了保护守约方的利益和公平原则的当然要求,违约金是否增减需由当事人提出请求,当事人不提出的,法院和仲裁机构不主动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