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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性质公司实施股权激励的问题

企业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股权激励模式的选择上也是需要考虑的问题。民营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战略目标灵活地选择各种股权激励模式。但国有企业的选择股权激励模式的基本原则是采用增量分配的模式,而不是存量分配的模式,这样才能减少公众对采用股权激励方式会导致企业国有资产流失的担忧。

  对大多数国有企业而言,国有企业尽管连年亏损,其髙层管理人员表面的直接收入所得并不高,然而他们获取的隐性收入、灰色收入却很高。在这种经理层灰色收入的基础上欲设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有相当的难度。同时,在国有企业中工作的一般员工的收入比较低,基本也没有什么奖金。在这种情形下,实施股权激励,一方面不仅要完善管理制度,约束经理人的灰色收人;另一方面,在实施股权激励时激励力度不能太大,否则的话在高管与普通员工之间的薪酬差距过大,会导致企业内部的不稳定因素。在这种情形下,国有企业适合选择股票期权、认股权等股权激励模式,而不适合采取看似直接奖励给高管的股权激励模式,虽然高管要实际获得完全处分权还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例如业绩股票的模式。
  根据对上述因素的考量,结合企业的发展需要,企业应首先考虑几个可供选择的股权激励模式,再由企业根据自身战略规划和发展的需要,根据专业人士的建议,确定采取的股权激励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