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是授予公司的核心人员以公司股权,以保证这些公司的核心人员与公司的长期发展利益相一致。之所以授予公司的核心人员股权激励,是因为公司的核心人员在公司的发展中起着关键作用。所以,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就是对公司的发展起关键作用的人员范围。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在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的选择上,对于非上市公司而言,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范围的确定可以采用管理岗位上的经理层加上关键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加上董事会的主观认定的方式。因为非上市公司对激励对象的选择不受法律政策的限制,所以董事会在确定股权激励的范围方面有相当的灵活性。
在非上市公司中,从激励对象所处的岗位来看,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以下人员:1、公司董事、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2、中高层管理人员、部分副经理级以上核心业务骨干;3、核心技术人员;4、优秀的销售骨干人员;5、其他公司董事会认为对公司长远发展有重要作用的人员。从激励对象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来看,一般应要求激励对象在公司连续工作2年以上,对于有特殊贡献的人员或者公司需要专门引进的人员,经公司董事会审批可以适当放宽“司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