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的权利限制制度自著作权制度问世以来就产生了。“权利限制”,就其本质讲,指的是有的行为本来应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但由于法律把这部分行为规定为侵权的“例外”,从而不再属于侵权。之所以要对著作权人的权利加以限制,是为了防止著作权人滥用其权利,促进全社会文化的发展和提高,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目前,我国法律对著作权的权利限制主要有保护期的限制、诉讼时效的限制、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强制许可等几种。
一、保护期的限制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各项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后50年,截至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之作者死后的50年。法人或非法人单位的职务作品为首次发表后50年。电影、电视、录像和摄影作品的保护期为首次发表后50年。作品一旦过了上述保护期,就进人公共知识领域范畴,任何人都无须经过作者同意或向其支付报酬,只需注明出处就可使用。但对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三项精神权利,则无保护期限的限制。
二、诉讼时效的限制
诉讼时效已过也构成对版权的权利限制。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侵犯版权的诉讼时效为2年。一旦超过这一时效限制,权利人不得再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正如前面我们谈到的,诉讼时效仅消灭诉权而不消灭实体权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如义务人自愿履行的,其履行仍然有效。
三、合理使用
合理使用制度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法律允许他人自由使用版权作品而不必征得版权人同意,也不必向版权人支付报酬的制度。可见,合理使用是对版权权利最严格的限制。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了十二项构成合理使用的情形: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④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时事性文章,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⑤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⑥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⑦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已经发表的作品;⑧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⑨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⑩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上述规定同样适用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限制。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21条的规定,依照《著作权法》有关规定,使用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的已经发表的作品的,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合理使用行为受到“三步测定法”的控制。如果某一行为通不过“三步测定法”,那么该行为不能作为合理使用。
四、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
法定许可制度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特定的方式使用已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版权人的许可,但应向版权人支付使用费,并尊重版权人的其他权利的制度。我国著作权法关于法定许可的具体规定有: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著作权人向报社、期刊社投稿的,作品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除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此外,2003年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已在报刊上刊登或者网络上传播的作品,除著作权人声明或者报刊、期刊社、网络服务提供者受著作权人委托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以外,在网络进行转载、摘编并按有关规定支付报酬、注明出处的,不构成侵权。但转载、摘编作品超过有关报刊转载作品范围的,应当认定为侵权。”但是,该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二)》(2006年12月8日开始实施)废止。
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的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巳经发表的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使用权的人的制度。《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的现行文本都规定了强制许可制度,我国《著作权法》中没有明确规定强制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