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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定义和特点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我国公司主要形式之一,它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享有法律上的人格地位,可以成为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在我国公司类型中,股份公司占有很大的比例,一般股份公司组织结构更完善,比有限责任公司实力更大些。公民个人创办股份有限公司困难较大,主要是注册资本金要求比较高,设立这类公司程序也相对繁琐。那么,股份公司有什么特点呢?

  一、它的最大特点是把公司的资本划分为均等的股份。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资本是指全体股东出资的总和。股份有限公司将资本总额划分为若干等额的股份,每股金额与股份数的乘积即是资本总额。
  二、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设立公司必须筹集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定向募集和公开募集的方式来筹集资本。
  三、股东人数无最高限制。股份有限公司为开放式公司,股东人数没有最高限制。
  四、股票可以自由转让。股票的自由转让是为了投资者的随意更换,股票转让的价格也可高可低,这对投资者来说有很大的吸引力。
  五、经营信息公开。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将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置备于本公司。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