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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的成立地点是指合同成立事实发生地3它对合同纠纷的管辖权确定、涉外合同纠纷法律适用的选择、合同权利义务的履行等具有重要意义。

  一、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合同法》第34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因此,承诺的生效地点也就是要约人的所在地。要约人的所在地应当是要约人的主要营业机构所在地,也就是营业执照所确定的营业所在地,没有营业所在地的,应当是经常居住地。
  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地点
  依据《合同法》第34条,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三、要式合同的成立地点
  在要式合同中,如果承诺的生效地与合同完成成立的或当事人约定的必要程序的地点不一致,则应以完成有关程序的地点为该合同的成立地点。
  四、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成立地
  依据《合同法》第35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